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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地方债统计电子散热器口径存差异 结果未定难公布

发布时间:2013.11.30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http://www.zjcdsrq.com/

10月20日,审计署向国务院汇报了地方债最新规模,对于刚出炉的数字,机构和券商颇为期待,但是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审计署并未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结果,这一度引起各界颇多猜测。

11月中旬,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便会同财政部金融司商讨地方债的问题,以求能够在此次审计过程中找到业务合作的契机。“穆迪此次和金融司洽谈,主要是对中国主权债务,特别是地方债务问题进行咨询,他们一直想做地方债务的评级机构,但是目前为止地方债务的数据仍难以获得。对于这个大市场,评级机构希望能有所突破。”一位接近消息的人士称。

同样对这个数字期待的还有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之一的王雍君(微博),作为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他表示,此次测算的结果肯定超过前两次公布结果。“整体风险可控,但是不排除局部出现风险的可能”。

债务测算存疑

据悉,此次穆迪和金融司的谈话,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如何,会不会出现风险,一旦出现风险,中央政府将如何处置。二是中国的铁路债券问题,政府是否会接手。

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看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而对于铁道部的债券,已经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接管,目前不会归政府负责。

国家审计署在2011年6月27日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约人民币8.5万亿元为银行贷款。而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总体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在审计署数据公布不过十天之后,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在2011年7月5日发布报告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或将比审计估算数字多出3.5万亿元人民币。

对此,刚接受完查账工作的某地方财政局系统人士表示,此次审计署查账工作主要是基于2011年的增量情况做统计,包括债务合同、债务口径以及对从第三方(银行、发改委)获得数据进行核实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有控股企业的债务也在被查之列。

但这似乎并没有得到更多人士的认同。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从8月审计署开始审计地方债以来,一些地方财税系统纷纷表示,此次审计风暴的查账方法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一个地方政府12年发了300亿元的债务,但是此次审计署在认定债务规模的时候,把其当期债务认定为300亿元,这在地方政府看来,是非常不合理的,这种测算无疑是放大了当下因素,而忽视历史周期。”

也因此,穆迪此次和财政部金融司的咨询工作,除了对地方债规模的统计外,更多可能是想获取债务中第三方平台对账的机会,从而对债务规模进行总结。“现在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一套完整的风险预警机制,而平时设立的一套基本应付审计检查之用的方法,一定程度上也会误导审计,导致债务规模难以统计。”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说。

对此,王雍君认为,要查清债务规模,财政部应该尽快完善财政信息统计系统,并对财政收支情况做进一步的管理,争取覆盖各级财税。

数据显示,在2013年8月,审计署公布了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抽查”结果,截至2012年年底,36个地方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5万亿元,两年来增长12.94%。根据审计报告,有9个省会城市的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超过100%,最高的达到219.57%。

在社科院举办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研讨会上,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刘煜辉(微博)估计,目前地方债务“黑洞”已经突破20亿元。

高层审结果

事实上,作为地方债测算的两个主要部门——财政部和审计署,一直以来因为统计口径的不同,测算结果也存在差异。

2010年初,财政部就已开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工作,当时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联合签发《融资平台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的通知》,部署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

截至2010年12月,各省(区、市)均已上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清理核实数据,当时财政部得到了两套数据,分别由经济建设司和预算司提供。其中,预算司的数据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口径,主要有预算部门对显性债务和直接负债登记调查;经济建设司的数据则来源于各类政府投融资平台,包括投融资平台企业担保等。

赵全厚认为,以前地方债务都是银行和地方政府的统计数据,现在财政部开始正式摸底地方政府债务,未来将形成自己的地方债务统计口径,就像审计署对于地方债务有自己的统计口径一样。

不过,对于财政部自己统计债务规模,王雍君认为,财政部的测算更多是自下而上,由下面财税系统汇报上来得出数据,和审计署自上而下,一级一级审核相比,在真实、客观方面存在差异。

对此,审计署网站还曾撰文指出,财政部对政府债务的统计仅仅是针对政府的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对于BT或BOT融资并没有定义,也未将发行信托产品和债券单独列出,造成政府对总的债务规模不够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调控。

财税人士猜测,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审计署此次统计结果或许正在和其他部门进行反复沟通。不排除财政部和审计署两部门对债务规模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进行最终博弈。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果大家对结果没有异议,预计12月份就出公布结果。

记者了解到,审计署由国务院直属,总理直接负责,财政部归属副总理管辖范围,审计署最终的上报结果交由李克强总理做最终决定,此前财政部审计结果也归当时负责副总理决定,当两者结果出现较大差异时,按照政策制定的常规逻辑,是债务测算的结果会被打回去,由负责审计的部委反复核实采取中和意见,最终做到合理结果再上报国务院。

市场预测,审计署没有公布结果,一方面可能出于对结果慎重,要反复核实的原因,另一方面是两个部门的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在没有统一方案出台的情况下,最终结果只能将由李克强做最终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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